第一章  總論

在科技發展的過程中,除進行各類學術領域及應用技術之研究與開發外,有關科技人才培育、延攬與獎勵,研究環境改善,技術移轉、技術擴散與智慧財產權制度之建立,工業標準化之推廣,國內外學術與科技人才之交流合作,及鼓勵民間企業從事研究發展等措施,亦深為政府所重視。

目前政府對科技人才的培育方式分成三類:大專校院培育學生、各機關選派人員至國內外進修及技職單位培訓技術人力。在全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所培育的學生方面,八十八學年度理、工、醫、農應屆畢業博士1,033人、碩士11,079人、學士45,638人、專科畢業者80,825人。八十九年度政府選派各種科技人才赴國內外考察進修,技術人力培訓的主要制度與成果,詳見表5-1-1

政府目前延攬科技人才採取長短期並進方式。八十九年度政府延攬科技人才的主要制度與成果,詳見5-1-2

政府為鼓勵科技人員從事學術研究、技術開發及創造發明,設置各種獎助措施。八十九年度政府獎勵科技人才之主要制度與成果,詳見5-1-3

科學工業園區方面,園區管理局每年均配合「科學工業園區創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獎助實施要點」,獎助廠商創新技術及研究發展,至民國八十九年底,累計補助536案,補助金額為新台幣10.11億元。此外,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截至民國八十九年底止,入區廠商家數289家,產業範圍涵蓋積體電路、電腦、通訊、光電、精密機械和生物科技六大領域。而為因應高科技產業未來的快速成長,除擴建竹南、銅鑼為新竹園區第四期發展基地外,並積極開發台南科學工業園區,至民國九十年五月底止已核准61家廠商進駐,規劃引進之產業,除積體電路及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TFT-LCD)外,將以軟體、通訊、生物科技及微機電等高科技產業為優先引進產業。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為使優秀的科技人才能有優質與穩定的環境,並使有限的資源能發揮最大的效用,以提昇學術與科技水準,政府一向致力於研究環境的改善。目前國科會成立有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工程及地球等6個科學研究推動中心,以協助推動科學研究、提供諮詢及學術交流之聯繫,並配合重點計畫舉辦學術研討會。

國科會亦設立「科學技術資料中心」與「精密儀器發展中心」,前者專責國內外科技研究發展資訊之蒐集、分析與處理,協助建立良好的資訊流通與研發環境;後者則以建立並發展我國精密儀器的專業技術與自製能力及提供維修與諮詢服務為目標。

另外,國科會配合各地區研究人力與特色,分別成立8個貴重儀器使用中心,藉由貴重儀器的集中使用、專人的維護與管理,以避免重複購置的浪費。

國科會現有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籌建處、國家實驗動物繁殖及研究中心、國家高速電腦中心、國家毫微米元件實驗室、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及國家太空計畫室籌備處等6個國家實驗室,藉由高品質、高效能、具特殊功能和可以共同使用之大型研究設施,順利推動尖端科技的研究。

國科會國家晶片系統設計中心係從事於晶片與系統設計、晶片實作與測試服務及技術交流與教育訓練等工作。

此外,國科會於清大及台大分別成立「國家理論科學研究中心」與「國家海洋科學研究中心」,以提昇我國數學、理論物理及海洋科學等領域的研究水準。

在科技資料庫的建立方面,除國科會科資中心外,尚有經濟部、內政部與衛生署等政府部門,以及如中研院、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經濟研究院、工研院、食品所、資策會及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等研究機構或財團法人,資料庫之建置雖多採分散式,但朝整合資訊提供之方向發展。

我國產業科技的發展,一直是由政府主導而民間參與。政府所採取之方式,如直接設立研究機構、移轉部分研發資源及成果於民營產業、直接間接的補助、貸款、融資、租稅減免及其他輔導措施等,均在鼓勵民間企業從事研究發展工作。

政府鼓勵民間科技發展之具體措施,主要有經濟部的「促進企業開發產業技術辦法」、「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鼓勵新興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推動計畫」與「示範性資訊應用開發計畫」,獎助民間企業持續從事研究發展,以提昇產業技術與競爭力。此外,國科會訂有「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實施要點」及「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注意事項」,積極推動學術界與企業界直接合作,進行關鍵技術及雛型產品研發。

在技術推廣方面,目前國科會所辦理者包括技術移轉與著作授權兩大項目,並積極推動產學合作研究,加速將技術擴散於民間。另外,經濟部訂有「主導性新產品計畫」、「關鍵零組件及產品計畫」及「傳統工業產品升級輔導計畫」,藉由與財團法人研究機構或民間企業合作從事研究開發,進而將技術擴散給相關業者。

在智慧財產權方面,知識經濟即將改變全球經濟發展型態,知識管理更成為實現知識與產業結合、應用知識和資訊功能及促進新興產業發展之最佳工具。有鑑於此,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積極推動專利、商標、著作權、積體電路電路布局及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之登記、管理及保護工作。

在度量衡標準方面,我國採用國際單位制(SI)為度量衡之法定單位,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執行。另外,委託工研院成立「度量衡國家標準實驗室」,負責建立與維持我國計量標準,並推動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的業務,提昇量測技術能力;委託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成立「游離輻射國家標準實驗室」,負責建立與維持游離輻射的國家標準;委託交通部電信研究所成立「時間與頻率國家標準實驗室」,負責建立及維持時間與頻率的國家標準。

我國在國際科技合作活動中,對學術及技術方面之交流,主要係透過雙邊科技合作協議,或經濟與技術合作會議所訂定之合作項目來進行,實施科技人員互訪、舉辦雙邊研討會、執行合作研究計畫及辦理科技資訊交流等活動。

在國際科技組織參與方面,我國已加入亞太經濟合作會議、國際科學基金會及亞洲科技合作協會。此外,國科會並在華盛頓、洛杉磯、休士頓、舊金山、芝加哥、東京、巴黎、波昂、布魯塞爾、倫敦及渥太華等11個城市設立科學(技)組,除聯繫與服務海外華人科學家、照顧旅外進修人員、擴展與駐在國的科技合作關係外,亦積極蒐集科技資訊、建立科技學人資料庫、聯繫駐在國政府科技組織及協助國內科技單位與國外科技機構合作等。